德胜少年宫退费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/8/30 9:48:00 访问次数:441

  为进一步健全少年宫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制度,保障专业课程能够有序并顺利的开展,结合西城教委相关规定,制度德胜少年宫退费管理制度,请家长在缴费前仔细阅读,谨慎选报课程。
一、学员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费,按以下情形办理退费。
  1.开课前申请退费的,予以全额退费。
  2.已上课1次要求退费的,按实际上课次数1次扣除相应费用。
  (学期费用÷学期次数)
  3.已上课2次要求退费的,按实际上课次数2次扣除相应费用。
  (学期费用÷学期次数)
  4.已上课3次要求退费的,按实际上课次数3次扣除相应费用。
  (学期费用÷学期次数)
  5.开课3次以上(不含3次),扣除学期学费的50%。
  6.超过4次课以上要求退费的,不再办理退费。(因占用教育资源,不予以退费)
  7.开课后,学员未参加专业课程学习要求退费的,等同于已参加课程学习,按少年宫实际已开课次数扣除相应学费。
二、学员缴费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的,按不同情况办理退费。
  1.学员患有传染性疾病、骨折等原因不能继续上课的,出具医院证明由本人或监护人第一时间告知专业老师。
  2.退费金额按总课次减去已开课次数办理退费。
三、学员缴费注册后,属下列情形之一,按照收费发票全额退费。
  1.因少年宫教学需要要求学员调班而造成学员退费的;
  2.由于专业兴趣小组报读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而取消该班级,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开班的。
四、退费手续
  1.家长将退费诉求告知专业老师。
  2.家长网上提交退费申请,写明原因,等待少年宫审核通过。
  3.费用原路返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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